1.目的
1.1 为有效控制环境因素、危险源,职业病危害因素,保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全文同)目标、指标的实现且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和其它要求;
1.2 规定如何对公司应当遵循的适用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职业病危害,以下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的履行情况定期进行符合性、检查;
1.3 确保及时发现管理体系运行中在合规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1.4 持续实现和保持方针中对守法的承诺。
2.适用范围
2.1 环境管理体系正式运行后,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评价;在环境管理体系未正式运行前,对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评价;
2.2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正式运行后,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评价;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式运行前,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评价;
2.3 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的评价;
2.4 涉及体系运行的各部门及公司有关的产品、活动和服务过程。。
3.职责
3.1 本程序由系统督导部制订、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2 商务部:负责识别、确认客户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3 采购课:负责通过供应商获得行业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信息,并转交系统督导部。
3.4 品保部:负责在商务部的基础上进一步识别、确认客户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5 研发部:负责掌握行业上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6 系统督导部:负责合规性评价的工作,并将评价的结论进行记录,并形成文件。
3.7 行政人事部:负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3.8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合规性评价活动。
4.标准应用与定义
4.1 标准引用
4.1.1 IATF16949:2016(覆盖 ISO9001:2015)标准之条款:8.6.5;
4.1.2 ISO14001:2015 标准之条款:6.1.3;
4.1.3 ISO45001:2018 标准之条款:9.1.2。
4.2 定义
4.2.1 合规性评价:企业或者组织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的一项管理措施。
4.2.2 合规性评价操作中应遵循的原则:
4.2.2.1 客观公正原则。评价人员应当在没有偏见和最小主观判断情形下,按照评价方案,基于明确定义的评价方法和过程,实施评价活动。
4.2.2.2 充分性原则。评价活动要保证必需的广度和深度。
4.2.2.3 经济性原则。评价活动应尽可能降低成本,减少投入。基于评价成本和工作复杂性,鼓励合规工作部分使用已有评价结果。
4.2.3 合规义务 compliance obligations
注 1:合规义务是与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
注 2:合规义务可能来自于强制性要求,例如: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或来自于自愿性承诺,例如:组织的和行业的标准、合同规定、操作规程、与社团或非政府组织间的协议。
5.程序
5.1 合规性评价的方式和频次
5.1.1 合规性评价的方式
5.1.1.1 针对合规性工作由系统督导部进行专门的评价,
5.1.1.2 可将合规性评价按照评价内容的特点,分成多次不同的专项内容来实施,如针对不同的环境和危险影响类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等。
5.1.2 合规性评价的频次
5.1.2.1 公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
5.1.2.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增加合规性评价频次:
a 当组织机构、产品范围、资源配置、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且法律法规环境随之发生变化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b 发生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及有关质量(包括 HSF)、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投诉;
c 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化时;
d 当与某一标准的管理体系高度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修订时,如:
ISO9001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ISO14001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ISO45001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1.3 合规性评价的内容
5.1.3.1 合规性评价主要重点将关注最高管理层所做出的“守法承诺”是否得到了实施和保持;
5.1.3.2 合规性评价的依据是 SP01-04《法律法规管理程序》中识别的适用于本公司环境因素、危险源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合规性评价时将依据每个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适用条款,逐一验证其符合性;
5.1.3.3 合规性评价时可以调阅有关证据性材料,如自测报告,统计数据,外部资格部门的监测报告等;
5.1.3.4 合规性评价时可以采取巡视的方式,对重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判断员工操作、基础设施的状况等方面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要求;
5.1.3.5 实施合规性评价的人员应具备足够的能力,熟悉公司适用的所有环境、安全、职业病危害等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要求,同时对在哪些关键位置体现这些规定要求有明确的判断;
5.1.3.6 将合规性评价的结果
a 填入【合规性评价记录表】中,
b 标识清楚检查的内容,检查现状和符合程度等项目,
c 对评价记录应予以保存和控制,作为管理评审评价此项工作时使用;
5.1.3.7 行政人事部每年定期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部门进行接洽,确定年度监测的时间和项目,其监测报告作为评价有关排放标准符合程序的证据。
5.2 合规性评价中各部门的评价流程:
5.2.1 系统督导部负责按 SP08-03【环境及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的要求定期组织对
5.2.1.1 噪声、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定期监测。
5.2.2 品保部于每年对公司各项生产活动遵守与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含危害物质)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填入【合规性评价记录表】中;
5.2.3 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
5.2.3.1 系统督导部负责定期对生产过程中执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重要危险源和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消除→降低→规避→接受结果的监测;
5.2.3.2 系统督导部于每年底对公司生产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价,并填入【合规性评价记录表】;
5.2.3.3 生产车间负责按 OHS-05【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 OHS-0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规定,为员工配备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5.2.3.4 行政人事部负责按“安全手册”之附录 8【雇员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和职业病检查。
5.2.4 经营管理合规性评价
5.2.4.1 行政人事部每年底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
5.2.5 系统督导部每年汇总公司合规性评价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到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需要时)。
5.3 合规性存在问题的处理
5.3.1 合规性评价将形成三种评价结果
5.3.1.1 符合:
a 检查的项目符合要求,没有问题;
5.3.1.2 可能不符合:
a 无论是定性的管理要求还是定量的指标规定,该问题处在法规要求的临界状态,如果由于管理不善,或法规加严等原因会导致不符合的出现;
5.3.1.3 不符合:
a 检查、评价结果存在显著不符合证据。
5.3.2 合规性存在问题的处理
5.3.2.1 对于“不符合”,必须由系统督导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必要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在允许的期限内完成,以满足法规的要求;
5.3.2.2 对于“可能不符合”,应当视情况而定,需要时可考虑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方式加以管理,或通过加强日常运行和监控的手段加以控制;
5.3.2.3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的整改均需按照 MP05-01《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和MP05-04《事件调查控制程序》的要求,纳入自我改进的机制进行不符合问题的关闭,并避免再发生。
5.4 合规性评价输入:
5.4.1 公司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参阅 SP01-04《法律法规管理程序》;
5.4.2 内外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结果;
5.4.3 化学危险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与保管情况;
5.4.4 信息反馈;包括顾客、周边邻居的投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对我公司的评价或监管等;
5.4.5 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合理化建议,对内部审核和日常发现的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的监控结果;
5.4.6 可能影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兼容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内外环境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等;
5.4.7 重大环境、安全事故的处理或改进的建议。
5.5 合规性评价输出:
5.5.1 由各部门根据合规性评价输入 RF-MP04-06-01【合规性评价记录表】,评价我公司的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并由系统督导部统筹完成【合规性评价报告】。
5.5.2 合规性评价报告内容包括:
5.5.2.1 评价时间;
5.5.2.2 执行情况;
5.5.2.3 参加评价的部门人员;
5.5.2.4 评价内容;
5.5.2.5 评价结论意见。
5.6 改进、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相关部门必须对评价结果中不符合的事项及时跟进、完成,所有相关的证据应予以保存。
6.相关文件
SP01-04 法律法规管理程序
MP01-02 沟通控制程序
MP02-01 内外部环境和相关方要求识别及风险管理程序
MP02-06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程序
MP02-07 危险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管理程序
MP02-08 有害物质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MP02-09 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
MP05-01 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MP05-03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置管理程序
MP05-04 事件调查控制程序
SP01-02 记录控制程序
SP01-04 法律法规管理程序
SP03-02 新、改、扩建项目控制程序
SP04-04 环保产品控制程序
SP04-05 REACH 管理控制程序
SP08-03 环境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
SP08-04 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7.记录
RF-SP01-04-01 法律法规管理表
RF-MP04-06-01合规性评价记录表
RF-MP04-06-02合规性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