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其他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1、分值:5~7分
2、备考指导:本章节包括6大法律制度,需记忆的知识点多,尤其注意涉及到的数字考点,需精准记忆。
3、考纲要求:掌握专利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一)工业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
1、工业产权: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商品生
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有的专有权。工业产权与著作权统称为知识产权,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指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
2、专利权:指按照专利法的规定,由国家专利机关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所属单位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3、商标专用权(简称商标权):指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特征:
①专有性。工业产权是国家赋予专利权人和商标专用权人在有效期内对其专利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第三人都不得使用,否则构成侵权.
②地域性。工业产权受地域限制,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工业产权,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即不具有域外效力。
③时间性。工业产权的保护有一定的期限,其法定期限届满后,工业产权的财产权利即自行终止,成为全社会的共有财富。
《专利法》经1992年、2000年、2008年
和2020年四次修正。
《商标法》经1993年、2001年、2013年
和2019年四次修正。(2021年教材新增)
(二)专利权(2021年教材变动)
1、专利权的主体:指依法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
专利权可以为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所有,也可以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所共有。
(1)发明人(设计人)、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2)职务发明的权利主体。
(3)合作发明和委托发明的权利主体。
(4)受让人。
(5)外国人。
(6)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
2、专利权的客体
发明:
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产品发明: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的技术方案。方法发明:指技术构思的创造结果是另一种方法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
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
①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比发明专利的要小,实用新型仅限于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②实用新型的创造性程度低于发明;
③实用新型的保护期比发明的保护期短,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外观设计:
指对产品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①科学发现;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④动物和植物品种;
⑤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⑥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4、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1)专利权人的权利:
①专利人身权:指发明人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署名权等权利。《专利法》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②专利财产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对专利技术的享有而取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2)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专利费。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3)专利权的内容:
①独占实施权。
②实施许可权。
③转让权。
④放弃权。
(4)专利权的限制: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他人可以不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而且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的限制包括: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强制许可和计划许可。
5、专利权的保护
(1)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2)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专利侵权行为。
①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
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③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④假冒他人专利。
(4)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侵犯专利权和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承担形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三)商标权(2021年教材新增、变动)
1、商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有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商标可分为以下几类:
(1)已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2)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平面商标,立体商标和声音商标。
①平面商标:指由以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或者前述各要素的组合而构成的标志。平面商标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文字图形混合商标等。
②立体商标:指以立体造型、容器包装形状甚至商品外形构成的三维标志。
③声音商标:指可以让相关消费者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作为商标要素的标志。声音商标属于非传统商标。
(4)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2、商标注册的概念和条件。
商标注册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以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法》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卷烟、雪力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的积极条件为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商标注册的消极条件为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各类情形,包括:
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②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③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④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3、商标注册的申请与审核。
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
4、商标权的内容:
(1)专用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排他使用的权利。
(2)转让权。
(3)许可使用权。
(4)续展权
5、商标权的保护
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
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5年内实施2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经典真题]
1、[2021]属于非传统商标的是()。
A、商品商标
B、立体商标
C、声音商标
D、平面商标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声音商标是指可以让相关消费者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作为商标要素的标志。声音商标属于非传统商标。
2、[2021]转让注册商标时,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时间是()
A、转让商标核准之日
B、转让商标登记之日
C、转让商标合同签订之日
D、转让商标公告之日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3、[2020]关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B、发明人包括在完成发明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
C、发明人和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D、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
单位,集体或课题组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
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法概述
1、概念: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为: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类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没有依《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权,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2021教材变动)
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2、劳动合同的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内容: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动合同的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者存在过错: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无过错:劳动者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经济性裁员。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从事接触取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类型
(1)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①劳动合同期满的;
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典真题]
1、[2020]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5
B、2
C、10
D、3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单位对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得享法定解除权,续订劳动合同的。
2、[2019]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A、等价有偿原则
B、合法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E、平等自愿原则
参考答案:BCDE
参考解析: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①合法原则;②公平原则;③平等向愿原则;④诚信原则。
3、[20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60
B、30
C、7
D、3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国家为了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其话用范用包括三个方面:
①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③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二)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利:指消费者在获取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享有的各种法定权利的总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倾斜性保护,体现在以立法方式明确消费者的各项权利,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安全保障权。安全保障权是消费者权利的基本内容,是指消费者在购头、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
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知悉真情权:又称了解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指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四个方面:
①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的权利;
②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方式的权利;
③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权利;
④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享有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和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依法求偿权: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
7、求教获知权。求教获知权又称受教育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
9、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0、监督批评权。
(三)经营者的义务
为保障消费者的各项权利,经营者需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依法依约履行义务。
2、接受监督的义务。
3、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②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4、召回义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
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5、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
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6、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7、出具凭证或单据的义务。
8、质量担保义务。
9、履行"三包"等责任的义务。
10、无理由退货义务。
11、合理使用格式条款义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12、不侵犯消费者人身权利的义务。
13、信息说明义务。
14、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经典真题]
1、[2021]经营者使用店堂告示的方式,制定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规定内容()。
A、有效
B、效力待定
C、无效
D、可撤销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四)消费争议解决
1、消费争议解决途径:
2、消费索赔的规则:
(五)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此处均为法律规定,不一--列举,建议结合教材精讲班理解学习即可)
[经典真题]
1、[2021]经营者使用店堂告示的方式,制定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规定内容
A、有效
B、效力待定
C、无效
D、可撤销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2、[2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权利的说法,错误的是()
A、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服务时享有保障其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B、消费者对其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享有绝对的知情权
C、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D、消费者具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权利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知悉真情权指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20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有()
A、质量担保义务
B、安全保障义务
C、监督消费者义务
D、缺陷产品召回义务
E、消费者信息保护义务
参考答案:ABDE
参考解析:经营者负有下列义务:1.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2.接受监督的义务。3.安全保障义务。4.缺陷商品召回义务。5.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6.标明真实名称和标志的义务。7.出具凭证或单据的义务。8.质量担保的义务。9.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10.无理由退货义务。11.格式条款的合理使用义务。12.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13.信息说明义务。14.消费者信息保护义务。
四、反垄断法律制度
(一)反垄断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反垄断法:通过规范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来调整经营者之间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反垄断法还包括与反垄断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反垄断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二)反垄断机构设置
1、反垄断机构。反垄断机构主要包括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和反垄断执法机构。
2、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权与调查措施。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
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三)相关市场界定(2021教材新增)
1、相关市场: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2、相关市场界定的依据和方法
(1)替代性分析。
(2)假定垄断者测试。
(四)垄断行为
1、垄断协议:又称为卡特尔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1)《反垄断法》禁止横向垄断协议:
①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②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④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⑤联合抵制交易;
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反垄断法》禁止纵向垄断协议:
①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②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③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禁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经典真题]
1、[20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制度为()
A、豁免制度
B、宽恕制度
C、和解制度
D、适用除外制度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在实践中,针对垄断协议的调查存在一定困难,《反垄断法》第46条第二款规定了宽恕制度,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2、[2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列行为中,不构成垄断行为的有()。
A、乙大型超市因冷藏设备故障不能继续储存,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水果
B、甲村村民为使花生在销售过程中卖得高价,实施了联合固定价格的行为
C、丁酒厂在产品出厂时限定向第三人售卖的价格
D、丙设备厂对其获得的专利技术实施了独占使用的行为
E、为保障外贸合作中的正当利益,国内5家企业统一产品出口时的价格
参考答案:ADE
参考解析:《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①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②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④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⑤联合抵制交易;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①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②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③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BC属于垄断行为。
五、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广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指调整市场竞争过程中因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商标法、广告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1、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①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②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③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3、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6、诋毁商誉行为。
7、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典真题]
1、[202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部门认为甲乙公司交易中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甲为行贿方,则受贿的一方可能包括()
A、对乙决定是否与甲公司进行交易有影响力的个人
B、利用职权能够影响乙公司与甲公司交易的个人
C、受乙公司委托办理甲乙交易的单位
D、乙公司
E、乙公司的工作人员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①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②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③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的执法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
(四)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
六、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一)产品质量法概述
1、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产品: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该法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该法规定。
3、产品质量:指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或者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对产品质量的衡量,形成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
(二)产品质量的监督
1、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产品质量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
(1)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3)产品质量抽查制度。
(4)产品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
(三)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对产品质量负责的义务。
2、产品或包装上标识必须真实,且符合要求。
3、危险物品或特殊产品的包装及警示义务。
4、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5、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四)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销售者应保证产品或包装的标识真实。
4、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5、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五)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1、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负有产品质量义务的主体、行使质量监督职责的政府部门以及有关社会组织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统称。产品责任: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
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主体因缺陷产品引发损失而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产品质量法》区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归责有两条原则:
①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生产者可以主张下列事由从而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②销售者适用过错责任。
3、产品责任的求偿。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有关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5、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
外。《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
原则考虑,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民法典》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为3年。
[经典真题]
1、[2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下列物品中,属于“产品”的是()
A、天然的物品
B、自产自用的物品
C、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建筑材料
D、建设工程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对"产品"这一概念要明确:①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②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所以答案选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