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保险费率(上海今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新民晚报讯(记者 鲁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日发布,今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助企纾困工作,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经市政府同意,根据《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规定,本市在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20%,实施期限均延长到2023年4月30日。

具体措施为: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费率

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本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考核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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