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数据守信企业证书是干嘛的(@象山企业主!对不明来源的邮件、短信和微信好友申请,请提高警惕)



林老板

你们还在申报“守信企业”啊?我连证都拿到了唉!

李老板

啥?怎么会……我看他们市场监管局说的申报截止时间还没到啊?




林老板


你还不信,我拿来给你看看!

李老板

额,还真是!你怎么拿到的啊?



林老板

有人快递过来的啊,之前说是46元,后来还便宜了,38元邮费就够了。

李老板

你说的不会是这个短信吧!很多人都收到了,据说不是市场监管局发的呢!他们最近还特意出了“防骗警示”!

林老板

啊?这样子啊,发给我看看?


案列1

从天而降的“守信企业证书”

张先生是宁波某活动房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上周,他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称企业被纳为“工联数据守信企业”,需要核对邮寄地址和联系人信息,以便寄送《守信企业证书》。

由于会计不久前告知张先生,会邮寄一份材料给他,他误以为是同一份文件,就按短信提示作出了回复。几日后,张先生收到了证书,并按对方所说的支付给快递员38元。

无独有偶,象山某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杨先生手机上也频频收到类似短信。由于心存疑虑,杨先生随即联系了县市场监管局求证。

工作人员明确告知,目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免费参与的,且目前尚未结束,仍处于申报环节,经审核、公示后,是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授牌,其收到的《守信企业证书》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案例2

突如其来的“企业年检公告”

近日,宁波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收到了一份不明来源的“企业重要文件”,同样需要支付邮费13元,与《守信企业证书》邮件不同的是,里面是一份《企业年检公告》。

该公告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发出,告知企业“2020年年检已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检法》相关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落款处附有所谓的公告地址、公告网址和二维码。

蓝盾

实际上,这则《公告》的内容漏洞百出:

1. 年检:

自2014年开始,国家停止了企业年度检验工作,代之以企业信息年度公示制度,即“年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检法》:

纯属捏造,曾经实施的是《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不过该《办法》已于2014年10月1日废止;

3. 年检过期:

2020年度企业年报工作于2021年6月30日结束,目前还处于正常填报期。逾期不报可能会被列异,但不存在过期罚款问题;

4. 填报链接:

应当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年报,《企业年检公告》中的网址与之不同。


案例3

不明来源的“营业执照更新”链接

年报期间,不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市场监管窗口咨询营业执照更新事宜。

企业人员称,收到了县工商局发送的“个体法人注册信息已超出年限,需要及时更新”“营业执照需要年审”“营业执照需要更新认证电签版本”等短信,短信里还附有更新认证的链接。

实际上这些链接跳转到的是钓鱼网站,目的就是诱导企业进入并获取个人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及验证码等信息。

工商局已是过去式,现在的单位名称为“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不存在“更新”说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也不需要“更新认证电签版本”,更不需要企业提供银行资金账户信息。


案例4

主动加好友的“市场监管领导”

本周,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陈女士和个别企业负责人收到了微信好友申请,申请说明中写着县市场监管局某位领导的名字。因为是上级领导,陈女士通过了好友申请,对方发来消息称:“这是我的新工作微信号,随时保持联系!”发现对方是通过手机号创建的微信账号,陈女士查询了单位通讯录,发现该号码和领导的联系方式并不相同,后经确认才得知,微信中的“领导”另有其人。冒用领导名义添加单位人员和企业人员的微信,或许又会是一出“我是你领导”的骗局。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企业:

如遇到上述收费邮件、钓鱼网站短信和冒用领导名义添加“微信好友”等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象山市场监管

作者:王梦莎

一审:方子龙

二审:吴启超

三审:赵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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