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江宁”)自投产以来经营业绩持续亏损。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浙铁江宁的委托贷款余额为3.14亿元。2017年,浙铁江宁将有大量贷款陆续到期,偿债压力较大。为缓解浙铁江宁融资压力,保证公司良好的信用记录,确保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拟对浙铁江宁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及归还项目贷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在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江宁”)发放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日期为准),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委托贷款对象概述
1.公司名称: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
4.法定代表人:毛正余
5.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管道供热;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浙铁江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经营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铁江宁资产合计166,930.47万元,负债合计为139,912.4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7,018.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81%。2016年实现净利润-7,678.13万元。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浙铁江宁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技改和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有利于浙铁江宁减少财务成本。
浙铁江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浙铁江宁的生产经营监控,降本增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就其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性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讨论,一致认为此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浙铁江宁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向浙铁江宁提供委托贷款。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