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高炮有哪些平台上征信(714平台、侮辱字眼、砍头息等为啥能借助“村镇银行”上传征信?)


近日,在南通房女士的个人征信报告中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这种侮辱性字眼之后,我们对于最近几年出现的“7.14高炮”以及跑路以及失联的网贷平台进行了重新梳理分析,在梳理分析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些所谓的“7.14高炮平台”背后的资方(放款方)大部分都是黑龙江地区的村镇银行,关键是,目前我们关心的是,这些银行利用P2P网贷平台发放贷款的金额是否附带“砍头息”,因为根据很多受害者表示,他们收到的贷款金额实际上与申请贷款金额不同,比如说,在某网贷平台实际借款1000元,而实际到账却是750元的这种违规行为存在。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而这些村镇银行明明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却还执意违规操作的行为让我们感觉到非常的诧异,而更可怕的是,在受害者逾期后,他们所面对的非法讨债行为是否和这些所谓的村镇银行有关系,这一点我们暂且不说,而在他们遭到非法讨债后,这些村镇银行利用自己手上的权力把这些受害者(其中包括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偿还完贷款的受害者)上传到个人征信的负面信息上,一度造成受害者的生活和工作遇到了极大的伤害,而这种行为我们认为存在侵权行为的存在。


知名媒体人徐亮表示,对于公民的个人征信报告而言,最基本的就是“公正公开”的合法收集中国公民的信息,这是最基本的一个底线,而在在最近这几年里,我们发现个人征信报告中出现了我国相关部门重点打击的“714高炮”平台的身影,而他们能上传到个人征信报告的渠道竟然是边远乡镇的银行,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些“714高炮”平台在其中竟然担任的是“中介”的一个角色,而背后的放款方竟然是这些边远县镇的银行,这一点让我们感觉到非常的惊讶!

主要的是,这些村镇银行通过P2P网贷平台发放贷款如果合法的话,那么我们也不能说什么,但关键是,这些村镇银行通过这些网贷平台发放的贷款存在“砍头息”行为我们就不得不说了,根据《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行指南》,其中第16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以信贷方式提供融资时,应当区分工作职责和有偿服务。对于根据相关规定,在信贷业务中开展的尽职调查、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应尽的工作内容,不属于实质性有偿服务。


另外第21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承担合理的业务成本,不得转嫁。认定转嫁成本的考虑因素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过程中需要办理公证、登记、保险、评估等业务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由商业银行承担费用的,是否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客户承担。

所以目前银行在收费的时候都会比较谨慎,即便有一些项目收费也必须合理,而且必须明码标价才可以,而且这些费用在放款之前一般都会让你先交。

同时,徐亮还多次公开表示,在我们看到的个人征信报告中我们发现黑龙江地区的一些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金额与受害者实际到账的数目不同,存在扣除“砍头息”费用的性质,关键是,很多受害者在这些村镇银行通过网贷平台发放贷款之前对于要扣除“砍头息”的行为一无所知,所以我们认为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714高炮有哪些平台

而且,目前的关键是,这些藏在“714高炮”背后的银行既然是这些“高利贷”平台的放款方,那么其中涉及到的“利益关系”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主要的是,就是这些“714高炮”平台也是滋生“软暴力”讨债的根源,关键是,在“714高炮”平台和“身份不明”人员在实施“软暴力”讨债的时候,这些所谓的银行是否参与其中,这一点我们不得不“质疑”。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这样的贷款行为本身存在异议,而这些村镇银行上传受害者的征信信息中包含了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履行完义务的受害者的征信信息,这本身就是侵权行为的存在,其实,我们认为这样的侵权行为不亚于南通房女士个人征信中出现“侮辱字眼”的伤害性,因为,这种上传征信行为本身就违背了《征信业管理条例》,根据第四十一条规定,信息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梳理一下这些村镇银行上传行为,先是通过P2P网贷平台发放贷款,而贷款的金额预先扣除了“砍头息”违背了《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后,借款人实际申请的金额与实际到账的金额不符这些可以通过银行流水和网贷平台的申请记录是可以查询的,说白了,这些是都有着实际证据的。

而在借款人逾期后,网贷平台通过“身份不明”的人实施催收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非法讨债行为,甚至于有很多催收行为都触及违反了我国《刑法》上的相关规定,一度造成多个年轻人因为不堪这些“身份不明”的人恶意骚扰而选择“自杀”来逃避他们的恶意侵权行为。


关键是,在遭受到“身份不明”的人非法侵害后,也有很多借款人按照我国法定利率偿还完债务后遭这些村镇银行以逾期的理由上传到他们的个人征信报告中,已经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四十一条规定,其行为造成已经履行完还款义务的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生活上的压力,一度造成这些按照我国法律利率履行完义务的受害者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侵害了受害者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侵犯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有侵权行为的存在,有损害事实,且这种损害事实与侵权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人有过错。

主要是,这些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履行完义务之后遭这些村镇银行上传不良征信报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受害者想恢复征信记录却会遭遇到想象不到的困难,因为综合受害者的实际经济能力,我们总结出一句话就是“斗不过这些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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