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肺炎,企业战“疫”有良方!
1、武汉籍贯的员工,北京乙方签合同,在武汉甲方公司工作,3-9日能按北京的灵活在家办公吗?
答:如果3-9日安排在武汉家中办公的,应按休息日加班计算,复工后调休或支付200%工资,文件依据: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包含春节期间来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2月14日起正常上班。
2、请问,2月份上海多7天休息日,缺勤工资还是21.75吗?
答:是的,统一按照21.75计算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X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104)/12=21.75。
3、今年的标准工作时间是不是有变化呢?
答:目前没有任何通知,建议保持原标准计算。
4、员工在家网络办公,是否应形成文件记录或考勤,避免风险?
答:建议单位发布在家办公等灵活方式的规范与要求,规定考勤与工作交付方式。

5、1月份跟2月份的计薪日是否可以按照应勤总天数来计算呢?
答:建议计薪日按照21.75天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X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104)/12=21.75。
6、全国性的企业,薪资核算是要分地区执行核算吗?各地的应出勤如何确定?
答:全国各地的月计薪天数统一按照21.75计算。应出勤天数需要结合当地规定确认,总的原则是计薪日+法定节假日(初一、初二、初三)
7、武汉本地的,如按政策通知,14号复工后如果有员工感染了,公司要担责吗?属于工伤吗?
答:复工后除医护相关工作人员外,在工作期间感染肺炎是不算工伤的,新型冠状病毒目前也不属于职业病目录范围,不属于工伤。但是如果48小时之内因病死亡的,视同工伤的。
8、武汉地区,要求复工四大类企业2月3号开始复工的,员工无法到岗的,工资怎么算?如果不是复工四大类的企业,从大年三十至二月十三号全部按休息日支付百分之两百吗?(除初一至初三外)

答:湖北地区比较特殊,经国务院特批,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和其他地区的假期性质不同,所以武汉地区在此期间无法到岗的,应当支付工资。如果不是复工企业的,在此期间没有安排工作,无需支付200%的工资,应按休息日计算,为不扣薪日,如果安排工作的,按加班计算,调休或支付200%的工资。
9、公司安排待岗的话是否需要通知劳动部门,如果需要通知哪个部门?
答:不需要通知劳动部门,如果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方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减人员。
10、1月疫情延假期要求员工用自己的年假等来抵扣有没有问题?
答:如果不是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经企业同意是可以的。文件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1、如果在待岗期第一个月领完工资就辞职了,对企业有什么保障吗?
答:签订待岗期协议后,员工需要按照待岗协议规定执行,比如接受公司培训、考勤规定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解除。如果因个人原因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其经济赔偿。
12、河南省,3~7号未安排在家办公的,怎么发工资呢?
答:未安排在家办公的不应扣薪。河南省内企业除防疫物资生产、居民生活用品供应、物流企业外,其他企业复工期限推迟到2月9日。
13、孕妇是否可以申请12-15休病假,不用提供怀孕证明?
答:企业可以根据情况,在特殊时期自行调整。

14、如果在疫情管控阶段,延期复工期间,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可以顺延不?是否可以因为试用期不合格而辞退试用期员工?
答:企业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或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的,可以变更试用期时间,但是变更天数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规定。
15、湖北武汉,节前给待录用员工发过Offer,约定了2月10日入职,能够要求对方因为疫情情况延期1-2个月入职吗?
答:不能直接变更,建议企业可以与应聘者协商变更入职日期方式解决。
16、北京3-9日综合工时上班的工资怎么支付?200%还是150%?
答:北京地区3-9号为灵活工作时间,单位申请综合工时后,加班只会加班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即:如遇法定节假日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按300%工资支付,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加点的时间,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150%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7、深圳市在家休息不工作的,2.2-2.9期间需要支付工资吗,那是支付正常工资吗?如果安排上班了,是否需要支付两倍工资?
答:受广东省延期复工规定限制的企业,2月3日-9日期间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企业安排上班了,2-7日正常支付工资即可,8-9日为休息日,安排劳动者上班的,应调休或按200%的工资支付加班费。
18、假如一个员工工资300元/天,2月1号加班,按照2倍工资,支付给他600元还是900元?
答:应为600元,或安排调休。2月1日为国务院发布的延长春节假期期间,属于休息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19、北京3-7日属于企业自由选择上班方式,线上办公的企业,未来假期怎么计算呢,企业可强制员工由双休变成单休吗?
答:不可以(申请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除外),北京3-7号可以在家办公或弹性时间等灵活工作方式,正常支付工资即可,不影响未来假期安排,在此期间也可以安排员工休带薪年假。
20、对于退休返聘的劳务员工,公司是否可以安排2月停工待岗?薪酬怎么结算?
答: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适用合同法或民法通则,休息或结算按照劳务协议约定执行,如未明确约定的,可以双方协商确定。
21、在家办公并没有要求工作时长 可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吗?
答:在家办公期间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不建议直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建议与员工协商一致稳妥处理。
22、2月份上海多休息7天,工作日减少,有人请假不上班,扣除事假的工资基数是21.75天?还是21.75—5=16.75呢?
答:扣除工资标准按21.75计算,即全月工资除以21.75为日计薪工资标准。文件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23、餐厅位于景区内,因疫情暂时停业,短时间内无法恢复营业,在此期间员工薪资如何发放?北京地区。
答:企业因疫情经营困难的,可以与员工协商调整薪酬,签订调整薪酬协议;或协商待岗,签订待岗协议,待岗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24、企业考虑全体员工的安全,担心人员聚集导致疾病传播,安排大家10号之后继续在家休息。是否属于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复工的范围?
答:属于企业自身行为,责任自行承担,不属于无法及时复工的范围,只有人民政府有权发布紧急措施等。
25、员工以买不到口罩为由拒绝上班,怎么发工资?
答:属于个人原因,员工应履行请休假手续,经单位审核同意,可不上班。如果员工因此为由直接拒绝上班且不履行请休假手续的,可以按旷工处理,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6、某员工在疫情前就身体情况已请病假了,但只是从医院开假条,疫情发生后,他说无法去医院而不能开假条,这种情况怎么算?无假条还能算病假工资吗?
答:可以结合企业规章制度,不提供病假条,又不属于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本人没有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企业可以按旷工处理,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7、现在大家都不出门也不见面,待岗协议签订难以执行,邮件确认是否也有效力?
答:可以的,企业可与本人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数据等方式进行确认,事后再补续书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