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到银幕上最经典的《蜘蛛侠》电影,大多数人都认为托比·马奎尔版本的莫属。
的确,由索尼影业于2002~2007年推出的《蜘蛛侠》三部曲,不管是完成度还是质量方面都相当高,在一代人心里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
不过,就像很多知名电影一样,《蜘蛛侠》在拍摄之前,也遇到过很多“复杂”的事儿。
这故事说起来,还得从上个世纪开始。
在1978年,由华纳兄弟的《超人》拉开了超级英雄电影的风潮,不过好景不长,因为1983年的《超人3》失败,使得漫改电影在好莱坞的话语权一落千丈。
但尽管如此,在好莱坞依然有电影商对漫改影片抱有期待。
毕竟,你超人不行了,不代表其他英雄也不行对吧?说不定要是干得好还能从你手里接过漫改电影的大旗。
在1985年,当时财政情况已经不容乐观的漫威开始找寻愿意拍摄他们旗下英雄电影的厂商。
很快,他们就跟一家名为The Cannon Group Inc的影业立下了合约。
The Cannon Group Inc向漫威支付22.5万美元,并且在5年内必须拍摄蜘蛛侠相关的影视作品,而期间所拍摄的蜘蛛侠电影,漫威也拥有一部分分成。
不过,倘若5年内The Cannon Group Inc没有推出蜘蛛侠电影,那么蜘蛛侠的版权就会回到漫威手上。
The Cannon Group Inc对蜘蛛侠电影也是很上心,很快就开始了项目前期的筹备。
由于受到当时《来自火星的入侵者》以及《德州电锯杀人狂2》两部恐怖电影的影响,The Cannon Group Inc打算在蜘蛛侠电影里融入这些恐怖元素。
这么一来,直接让斯坦·李坐不住了,他认为蜘蛛侠的人设跟剧情就不适合加这种东西。
为了避免自己亲儿子第一次银幕登场就扑街,斯坦李找了一些蜘蛛侠相关的出色漫画故事,并推荐The Cannon Group Inc以此为剧本基础。
项目原本进行的很顺利,甚至演员阵容都定好了,彼得·帕克本来打算由当时火热的阿汤哥汤姆·克鲁斯出演,斯坦·李则要饰演报社老板,而梅姨是有意凯瑟琳·赫本。
不过,事情很快又出现了变化。
由于1987年的《超人4》再次失败,直接使得整个漫改电影在好莱坞的地位彻底跌落谷底。
看到这情况的The Cannon Group Inc就慌了,于是把原本1500~2000万美元的预算一下子削减到1000万以下。
这么一来,导演就不干了,还直接退出,后来剧本几经大改,一昧的往低成本方面靠,搞得不成样子。
最后,The Cannon Group Inc在已经投入了150万美元的情况下,觉得再为这个项目纠缠下去说不定亏得更多,于是,《蜘蛛侠》电影彻底停止。
不过,很快The Cannon Group Inc也因为破产而被收购,此时,一位名叫高兰的高层带着《蜘蛛侠》的版权离开,来到了21世纪电影公司(这个21世纪并不是另一个好莱坞巨头福克斯)
高兰本人是非常看好蜘蛛侠项目的,为此,他在21世纪影业的时候又跑去跟漫威续了2年的期限,并之后不断找寻愿意接手这个项目的电影公司。
很快,詹姆斯·卡梅隆就注意到这个项目,并说服了自己给他们拍过很多电影的卡洛克影业买下这个项目,又去跟漫威协议,将版权期限延长到1996年。
当时的卡神对《蜘蛛侠》也是很上心的,甚至剧本都已经写好了。
然而,事情很快又出现了变化。
由于21世纪影业只是一家小公司,财政状况堪忧的情况下,被当时的巨头米高梅影业将旗下的影视资源库收购。
这么一来,问题就出现了。
这边米高梅声称我收购了21世纪影业的资源库,蜘蛛侠的版权应该归我,那边卡洛克表示我自己花钱买的项目关你什么事。
同时,由于卡洛克影业当时财政状况也不乐观,因此拖得高兰也很不满,最后他也参加到这场拉锯战,表示你卡洛克买了又不拍,你这是想干什么呢。
另外,因为当初《蜘蛛侠》项目还涉及到维亚康姆家庭娱乐放映等情况,再加上卡梅隆本身跟福克斯影业的合同里面有某部分也疑似涉及到与蜘蛛侠相关的东西。
因此这一下子直接把不少好莱坞公司都纷纷扯下水。
但另一边的漫威可就真的惨了。
原本打算让你们影业拍蜘蛛侠电影,让我从中拿到分成来周转资金流,现在整天搞这些有的没的,10年了连一部影片都没拍出来,我这边都快发不起工资了。
于是,在1996年,漫威正式破产,同年破产的还有21世纪影业跟卡洛克,但版权之争依然未有定论。
而当时的卡梅隆因为要拍《泰坦尼克号》,加上卡洛克都破产了,也就退出了。
就这么拖了2年,1998年,漫威通过重组回了一波血,暂时起死回生,同时法院大概是被这几家影业搞烦了,直接表示:
“当初漫威不是跟那个什么影业有协议,说5年不拍电影版权就回到他们那里吗?你们这都拖了多久了,现在漫威也重组回来了,版权就归漫威吧。”
蜘蛛侠版权到手的漫威转过来又赶紧以700万美元的价格把小虫卖给了索尼影业,这才缓过一口气来。
题外话,当时的漫威惨到想以2500万美元的价格将旗下所有英雄的版权都卖给索尼影业,但索尼影业一口拒绝,并表示“你们家除了蜘蛛侠,其他英雄算啥东西?”不知道今天的索尼会不会后悔。
虽然蜘蛛侠名义上是到了索尼手里,但米高梅仍然不干休并表示蜘蛛侠应该是我的才对,放言要再提起诉讼,大有一副要跟你索尼不死不休的样子。
不过,之前也说过,好莱坞资本是以利益为先的,为了利益,昨天的敌人也可以变成今天的朋友。
由于索尼的子公司哥伦比亚影业早些时候从Eon Productions拿到了007的相关版权,而007系列又是米高梅的当家皇牌(关于007版权问题比较复杂,这里就不展开了)
于是,索尼就以此为筹码跟米高梅谈判,表示自己可以永远放弃007系列,也绝不开发詹姆斯·邦德的电影,但你米高梅不能再烦着蜘蛛侠,《蜘蛛侠》的项目只能由我来开发。
权衡之下,米高梅选择了让步,当然当时有报道称索尼私底下其实还给了米高梅不少好处。
至此,长达十多年的“战争”终于结束,《蜘蛛侠》的电影也正式开始了拍摄。
不得不说,为了争夺蜘蛛侠这个漫威一哥,好莱坞各家影业还真的花了不少功夫。
不过不管怎么说,最后索尼胜出并拍出了经典的《蜘蛛侠》三部曲,从这个角度来看,最后的结果的确还算让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