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创优品加盟商(加盟商被迫“二选一”名创优品:竞业禁止是行规)

来源:国家商报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名创优品即将IPO,拟融资约10亿美元。上市时间和地点未定。针对这一消息,名优品没有隐瞒,而是大方承认。

然而,就在它准备上市的时候,名优品和加盟商发生了冲突。

4月2日,名创优品向某加盟商发出通知函,指出其同时经营名创优品和nǒME品牌的门店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要求其限期停止违约,否则将受到停止分红的处罚。双方的矛盾就这样公开了。

知情加盟商向《全国商报》记者透露,除了名优产品,这份合同背后还有资方的意愿。

最近双方矛盾升级。记者获得的一份仲裁申请受理通知书显示,广州仲裁委已于6月25日受理了一起加盟商与名品之间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仲裁申请。

明创优品加盟费多少

突发竞业禁止条款

从去年12月开始。

2018年12月,名创优品突然以公司要上市为由,要求加盟商重新签订之前的合同。但重新签订的合同与原合同不是同一个版本,增加了竞业限制协议。

据加盟商反映,名创优品在重新签订合同前,并未告知其合同条款将发生变化。但基于与名品长期合作建立的信任,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审核。

“毕竟合作了这么多年,跟我们负责对接的工作人员也比较熟悉,所以就签了。”方先生收到通知函时,一头雾水。“直到名创优品发了告知函,我们才发现合同中有‘竞业禁止’条款。”

在通知函中,名创优品提到,根据本协议第11.1条,乙方应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经调查发现,方先生在经营名创优品的同时,也在经营nǒME店铺,该行为已经严重违约。方先生被要求在七天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他将停止向方先生支付股息,直至违约行为得到纠正。

作为合作多年的合作伙伴,借名造优的做法让加盟商有被骗的感觉。"这一点在以前的合同版本中没有涉及."说起这件事,另一位加盟商张先生也很气愤。

更让他们不满的是,在去年12月重新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加盟商不能经营某个品牌,只是提到了“任何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至于什么是“相同或者相似”,如何界定“相同或者相似”,合同中没有明确的文字。在他们看来,如何解释“相同或相似”完全取决于上级质量。

“名品单方面提出NME和名品是竞品,但NME 40%到50%是服装,根本不是做出来的。我不承认NME和名品‘相同或相似’。”有加盟商这样告诉记者。

不过,对于加盟商的上述指责,名创优品在接受《国家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不可能的。为什么要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与之前的合同有什么区别?我们一定会说清楚,竞业禁止协议也是为了保护商业数据和商业秘密。”

对于名品与是否存在正面冲突,公司公关总监邓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指出了与名品的不同:一是经营范围不同home侧重于家居,而名品更侧重于小商品零售的概念;二是产品定价不同,nǒME平均单价高于名品。第三,商铺位置不同。nǒME店主要分布在购物中心,而名品更多是商业街,有自己的辐射范围。

北京支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在接受国家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禁止企业“二选一”需要两个条件: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企业无正当理由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或者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不能强迫加盟商或者合作伙伴在他们之间进行选择。

名优品也表示:“零售业签署竞业禁止条款很正常,这是行业的约定俗成的规则。”

已经停止分红的加盟商

但是有些加盟商在加盟nǒME的时候,一直在努力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麻烦。事实上,一些著名的、优秀的加盟商已经在商场待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深谙各种商业套路。

“刚和名品签约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的名字,和NME签约的时候用的是别人的名字。”有加盟商告诉《国家商报》记者,之所以不愿意退出NME,是因为前期在装修和租金上投入太多。“一个名优产品店的面积是100多平米,而NME由于服装等品类至少有200平米。

虽然前期已经做了这种规避工作,但加盟商表示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只是因为“怀疑”,名创优品才停了他的分红。据记者采访的几位加盟商透露,仅仅因为“怀疑”就被名优产品停止分红的加盟商不止一家。有加盟商表示不从事nǒME业务。

“停止分红,也不告诉我们。我们主动去问,名优品没有工作人员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只是给了我们一个电话联系公司的法务部。”韩女士说,她之前没有收到过像方先生这样的告知函。

据韩女士介绍,她目前只经营一家名品店,现在一个月要交八九万,包括房租、水电、员工工资等等。商场租约即将到期,已因停止分红无法续租。

另一位加盟商宋女士遇到了更糟糕的情况:“我现在手里有五家店,他们刚停了分红,然后还没说什么。”

对于上面提到的部分加盟商,名创优品予以否认:“沟通渠道也是畅通的。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协商解决。”

但加盟商们却从创造名品的强硬态度中感受到了一丝“威胁”。“他们用这一条款威胁我们,认为我们必须是著名的优秀产品。如果我们不做有名的、优秀的产品,就没有其他项目可做。”方先生说。

据了解,在与名品合作的过程中,加盟商需要承担店铺租金、员工工资和品牌管理费,名品负责人员的聘用、商品的供应和店铺的管理。有加盟商认为,对于财务投资者,尤其是缺乏管理能力的人来说,名特优的产品不失为一个优质项目。

但据宋女士介绍,2017年以来,其门店业绩一直处于下滑趋势。由于业绩不佳,她关闭了两家不赚钱的商店。韩女士的店铺也是如此。虽然他们在该地区经营良好,但与之前相比,他们的业绩有所下降。“一方面,有更多同类竞品进入市场;另一方面,现在名优产品的产品也在慢慢更新。”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有实力的加盟商来说,只要手中的商铺有好的地理位置,就可以选择其他项目,不一定是名优产品——房地产中的“位置”法则同样适用于线下零售业。

“生意好的关键不是品牌有多好,而是店面的位置,剩下的就是品牌和管理。品牌再厉害,地理位置不好,也没用。”方先生说。

这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由来已久。

离别,这是一个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对于名优产品来说,上市迫在眉睫。对于加盟商来说,名特优的产品发展到现在,虽然受大环境的影响,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但是如果其门店经营良好,还是一个盈利能力比较强的项目。更何况新项目需要重新投入资金和精力。

“谁会跟钱过不去,除非名品太紧俏。”据方先生介绍,目前他与名品的纠纷已经解决,分红也恢复正常。

但经过这件事,双方通过多年合作建立起来的信任基石发生了动摇,一些加盟商开始退出。“合同每三年签一次。到期后,有了他们的合作,我们就不再考虑合作。这么多生意,我不一定要做一个有名的、优秀的产品。”韩女士说。

而且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名优产品,这个决定应该贯彻到底。据一位知情加盟商透露,这份合同的背后,除了打造精品的初衷,还有管理层的意愿。

去年10月,名创优品宣布与腾讯、高瓴资本签署总额10亿元的战略投资协议,这是名创优品自2013年创立以来的首次外部融资。据加盟商透露,战略协议签署后,腾讯和高瓴资本各占一个董事会席位。

强迫加盟商“二选一”的原因也很简单:为了市场份额。据加盟商分析,无论加盟商如何否认,名优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仍与NME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双方产品至少有40%是相似的,名优品和NME很多加盟商是重叠的,控制了加盟商也就控制了市场。

虽然这次事件看似是名品与加盟商之间的纠纷,但也牵扯到了另一方——NME,而NME与名品之间的纠纷始于一年前。

2018年3月,名创优品发布新品牌NOME(以下简称名创优品NOME),主营家居产品。不过,NOME这种名品,从品牌logo、品牌定位、产品品类、店面装修等方面,都与早在2017年8月就开店的NME十分相似。

双方创始人不仅在朋友圈空互相冲突,甚至对簿公堂,但审判结果至今未出。目前双方均未成功注册“NOME”相关商标,导致市场上同时存在两家风格相近的店铺,消费者也“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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