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造电子产品的各项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加工制造产品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生产文件、相关生产要求和所需原材料。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相关生产要求进行加工生产..
二。原材料供应
1.乙方购买原材料
(1)乙方采购原材料时,甲方提前周向乙方提供订单预测,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BOM规格和数量进行采购
(2)乙方负责采购原材料的规格、数量和质量标准。
(3)乙方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必须从正规厂家采购,并保证原材料的工艺性。
(4)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乙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正确合理的保管,同时甲方支付乙方采购的原材料采购价格的* *%作为保管损耗费用。
(5)订单变更:如甲方要求增加数量或变更品种,乙方应在满足采购周期和加工周期的前提下无条件执行;如果甲方要求取消订单,这取决于乙方确认订单是否已经下给供应商。
三。质量和技术标准
1.甲方负责提供与产品加工直接相关的产品设计和测试的生产资料,乙方负责自行解决与焊接加工相关的一般技术。
2.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与加工制造相关的生产资料。
3.因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交货延误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保证产品的加工质量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和/或IPC-A-610D三级标准。
5.因乙方加工质量造成的交货延误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采购非乙方生产的原材料而导致的焊接质量问题和不合格产品,乙方概不负责
四。维修、修理和保修
1.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供的加工产品确定为焊接不良导致的不合格品,乙方负责限期维修。
2.若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因乙方采购原材料导致的不合格品,应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因此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包括PCB)的报废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果甲方在乙方交货后天内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该批产品将被视为合格。
五、交货期
1.甲方负责提供需求预测,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加工订单后-周内完成物料装配
2.乙方应在原材料准备就绪后的第7个工作日开始交货。
3.对于甲方批量订购的产品,乙方将分期交付,剩余的短缺和报废由乙方在批量产品交付后的7个工作日内交付给甲方。如果甲方因短缺和报废而遭受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
4.甲方要求紧急或不定期订单的交货日期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六。运输
1.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地点收集和清点待加工的原材料..
2.产品的运输(不包括免费维修或更换的产品)由乙方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安全,并负责赔偿甲方因运输不当造成的运输货物的损坏或丢失。
七。费用和结算方式
1.乙方应在所有加工产品交付给甲方(包括尾板)后天内支付所有款项,同时乙方应提供*%的增值税发票。
2.乙方根据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开始采购材料,订单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货款作为定金,交货后天内支付%货款,剩余%货款在产品测试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
3.结算方式为支票、网银转账或现金。
八。期限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为{\ F3 。}
2.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1)由于任何原因,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
(2)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并向终止方付款,在终止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天内仍未改正。
(3)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实质性条款,在终止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天内仍未纠正。
3.本协议在任何情况下的终止都不会影响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时向另一方支付应付款项。
九。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将被视为最终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必须遵守。
十、其他补充条款
1.当甲乙双方认为协议条款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