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购物“买买买”模式后,在家等着收货是很舒服的,但取而代之的不是快递单或快递员的送货电话,而是手机发来的短信,说可以自己取货,比如“你的包裹在邮局,请凭取货码来取”。近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接到不少市民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甚至不打电话直接把快递放在别的地方,然后发短信让市民自己取。
市民回应:快递什么时候变成快递了
10月9日,未经李女士同意,ZTO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将快递直接送到了快递代收点。“一个电话都没有打给我,也没有经过我的任何同意,就私自放在一个店里。短信通知我‘请21:00来取’。快递什么时候变成快递了?‘送货上门’有什么用?”李女士说。
家住大庆路的张先生在自家小区门口有一家快递店。除了邮寄包裹,他还可以收集包裹。“我填的邮寄地址是这家快递店,但是我寄的包裹只有几个放在这家快递店,大部分都放在菜鸟驿站。这个菜鸟驿站离我家小区就十分钟的路程。戴上就行了,戴上之前不打电话,经常发信息通知,有时候连短信都收不到!”
“不管是什么快递,都是放在快递站的。往往很多快递都是一起冲的。没办法。我只能自己一点一点的拿回来。”在新建路快递站取快递的刘师傅说,之前有一次,他买的是海鲜。寄出后,快递员没有打电话,而是直接放在快递站。我没有看到当时发的信息。回头拿起来的时候海鲜发臭了,我向快递公司投诉了这件事。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快递员,电话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了ZTO快递宝鸡地区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记者需要联系上海总部采访,他们不接受采访。
记者实地探访:快递不送货上门很正常
10月11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宝鸡市区的几个小区,发现在未打电话征得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快递放入快递柜或邮局后,发信息让收件人自行取件的现象十分普遍。
“不可能送到你家。你得自己去捡。”市民王阿姨说,以前打过电话,现在不打了,就发短信去拿。
记者走访市区部分快递站发现,几乎所有到快递站的快递都不会送货上门。在大庆路某菜鸟驿站门口,记者看到前来取快递的人络绎不绝。“我们不送货上门。如果不方便一次性拿走,我们可以多放几天。我们也缺人手,送不到你家门口。”
“我们店里一件快递公司给了我们40美分,但是我们不负责送货,我们都是自己去取。”如意路一家店的老板告诉记者,收快递的时候以为人流量会多一些,没想到这样也能赚钱。“快递柜和快递站其实是方便了快递员,为快递公司节省了成本。毕竟每天都有几百个快递员。如果快递员派他们给大家打电话,肯定会耽误时间。现在都放在收集点了。他们不会放松,快递公司可以少招员工。”
“现在我这里没叫快递,根本叫不到。我们都是直接放在快递柜或者邮局,下午六七点就得送到。”一位正在东风路某快递站送快递的快递员说。
官方回应:拨打邮政消费者投诉电话3806608
记者向宝鸡市邮政管理局反映了这一情况。该局市场监管科李说,一般情况下要送货上门,必须经过收件人同意才能放入菜鸟驿站或快递柜。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递投递到约定的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理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理人有权当面验收。
也就是说,根据上述规定,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应当将用户的快件直接送到家中。如果用户需要取货,要和用户协商。在征得用户同意后,他们可以要求用户到快递服务网点领取快件。如果存在邮政、快递服务不符合邮政、快递服务标准,违背用户意愿要求用户自提快件的,市民可以向相关快递公司投诉。
“如果和快递公司的投诉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拨打邮政消费者投诉电话3806608。”该负责人表示,快递员不打电话通知失主就直接把快递放在岗位上是不允许的。快递就是送到收件人手中,这是快递的要求。
律师意见: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快递柜或快递驿站原本是为了方便无法及时取件的消费者而设立的,但从上述调查结果来看,快递柜或快递驿站已经成为了一种便捷的快递方式。快递员未经同意将快件放入快递柜的行为,不仅违背了《邮政法》的规定,也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赵良善强调,驿站是一个平台,和快递员是协议关系。如果在邮局交押金的4毛钱包括送货上门,邮局有义务送货上门。如果4毛钱不包括送货上门,那么违背法律法规的约定是不允许的。同时,根据相对性,这个协议只能约束邮局和快递员,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消费者仍然有权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
华商报记者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