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业务收款”
今天这个话题的热搜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这一消息来自央行近日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2021年10月13日,官网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服务管理的通知》,对收单机构和清算架构提出了一系列管理要求。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做出了具体规定,将于2022年3月1日实施。
细心的网友发现了关键词
新法规没有完全禁止收集代码的商业使用
只是业务收款不能通过个人收款条码进行
这些网友说的都是对的√
收款码分为个人和业务收款码。其中,个人静态采集条码将是主要制约因素。根据规定,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当面收款,具有明显业务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将参照特约商户进行管理。针对业务特征明显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向该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以提高个体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简单来说,要求商家提供微信和支付宝商家二维码,以后不能使用个人二维码收取商家收据。
据报道
个人可以将收集代码的应用更改为商业用途。
不过,更改后的标准相关部门仍在研究中。
其实早在今年6月,征求意见稿就已经指出了加强POS收单“一机一户”管理的相关内容,而正式文件更多的是对条码支付终端管理的补充。
补充条码支付相关管理的重要性?
新的《支付监管通知》只需对业务特征明显的个人支付条码用户,将个人支付条码更换为商户支付条码(参照特约商户管理),支付不受影响。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正常的扫码支付或者收款都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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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片人艺鹭
制片人张启斌
记者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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